根据2005年9月5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贸易总司关于地理标志的谅解备忘录》,经欧盟委员会推荐,由意大利哥瑞纳-帕达诺奶酪保护协会提出的哥瑞纳-帕达诺(奶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哥瑞纳-帕达诺(奶酪)(GranaPadano)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附件:哥瑞纳-帕达诺(奶酪)(GranaPadano)质量技术要求批准公告附件哥瑞纳-帕达诺(奶酪)(GranaPadano)质量技术要求一、名称哥瑞纳-帕达诺(奶酪)(GranaPadano)。二、产地意大利Alessandria省,Asti省,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