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红富士苹果

瓦房店红富士苹果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瓦房店红富士苹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红富士苹果辽宁地区主导水果。全市的苹果园面积7.6万顷,产量80.9万吨,分别占水果总面积为7.6万公顷,产量 89.9万吨,分别占水果总面积和总产量的85.4%和84.8%.瓦房店市是国家的"苹果生产基地"。苹果个大形美、色艳味佳而倍受青睐,先后有15个样品被评为国家优质苹果。 辽宁省瓦房店红富士苹果生产基地,地处瓦房店市西南山区,主要以红富士为主,乔纳金、国光为辅.苹果套袋非套袋都有.苹果色泽好,个大,均匀,饱满,汁多.

  瓦房店红富士苹果

  地域范围

  瓦房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西部,地处北纬39°20′~40°07′,东经121°13′~122°16′。东临普兰店市,西濒渤海,南与金州区隔海相望,北与盖州市接壤。市区北距沈阳292公里,南距大连104公里。全市总面积3826.57平方公里,辖9个街道(文兰街道、共济街道、铁东街道、岭东街道、祝华街道、岗店街道、新华街道、太阳街道、九龙街道)、11个镇(复州城镇、松树镇、得利寺镇、万家岭镇、许屯镇、永宁镇、谢屯镇、老虎屯镇、红沿河镇、李官镇、仙浴湾镇)、6个乡(土城乡、闫店乡、西阳乡、泡崖乡、驼山乡、赵屯乡)、2个民族乡(杨家满族乡、三台满族乡)、4个新区(大连瓦房店沿海经济区、大连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大连瓦房店红沿河核电循环经济区、大连龙门旅游度假区)。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生产地域分布图绘制规范》及瓦房店市红富士独特品质形成的产地环境,适宜瓦房店市红富士生长区域主要地处在地处北纬39°20′~40°07′,东经121°13′~122°16′。其界定的边界四至为:东至万家岭镇慕屯,西至谢屯镇井口,南至谢屯镇山前屯,北至李官镇矿洞山。瓦房店市全市的苹果园面积23.6万亩,产量47.2万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本部分内容主要表述反映登记产品特有的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遵循的规定,主要包括: (1)外在感官特征:红富士苹果为大型果,平均单果重180~300克,最大单果重可达400克以上。果实多为扁圆形,果形指数0.8左右,少数果近圆形。果梗较细,少数果梗基部有肉质突起。梗洼较广,中深较缓。尊洼中深,较广而缓。果皮光滑有光泽,中厚而韧,光滑,蜡质中多。成熟果实果面底色淡黄,着暗红或鲜红色霞或条霞。果点圆形,较明显,中大,较密,阳面果点黄白色,阴面果点黄色。 (2)内在品质指标:果肉黄白色,肉质致密,细脆、果汁多。酸甜适口,芳香味浓,品质极上。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15.3%~16.0%,酸含量为0.2%~0.4%,果实硬度8.60~10.89公斤/平方厘米。极耐贮运,可贮到翌年四、五月份。贮后肉质不发绵,风味变化小,失重少,病害轻。 (3)安全要求:瓦房店红富士应严格按照“瓦房店市绿色红富士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和管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经农药残毒检测合格方可上市。(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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