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鲍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芝罘鲍鱼
鲍鱼,为软体动物,号称“八珍”之一,是极为名贵的海珍品。有盘大鲍、黑鲍、紫鲍、邹纹鲍之分。芝罘沿海的皱纹鲍,是鲍中上品。鲍鱼生长在浅海石礁上,由一面坚厚的盘状硬壳长在背上,以保护肉体,发达的足部牢牢附着于岩礁之上。壳外深绿色,一侧边凸起一楞,有一串小孔,里面灰白色,具有珠光,晶莹润滑,此壳为中药材,称“石决明”,也可作镶嵌钿及贝雕艺术品。鲍鱼肉质柔软细嫩,味道鲜美,可烹调各种佳肴。干制品须经涨发后,再行烹调。此物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灰分等营养物质,是筵席上的珍品。1982年7月,在地留星、豆卵岛海底采捕大鲍5个,最大的壳高12厘米。
烟台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海阳市、莱阳市、长岛县等11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