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黄龙玉雕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龙陵黄龙玉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日正式启用。龙陵黄龙玉协会会长侯德升在此间举办的黄龙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动仪式上称,该商标使黄龙玉有了自己的“身份证”,龙陵黄龙玉产业发展迈出了最坚实的一步。
侯德升说,“龙陵黄龙玉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全面推进龙陵黄龙玉资源开发向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产业建设升级;能够提高黄龙玉产品竞争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也维护了黄龙玉雕刻产品拥有人的合法权益;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服务,全面提升黄龙玉附加值,促进黄龙玉产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它是保护消费者对特色产品的消费需求和生产者对特色产品生产地域的保护需求。”云南龙陵县委-杜春强如是说,商标的启用能使黄龙玉更好地与其他玉种区别开来,大大提高黄龙玉玉雕品牌竞争力,进一步规范了黄龙玉市场。
杜春强表示,当前,龙陵县正加大招商投资力度,引进实力企业建设占地216.5亩,投资4亿元的黄龙玉珠宝城和占地13200平方米,投资1758.8万元的黄龙玉物流加工中心,全面夯实黄龙玉交易市场基础设施。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经营黄龙玉的商家已达2200多户,从业人员达6000余人,年产值已突破1.2亿元。2011年2月1日,黄龙玉作为天然玉石正式进入中国《珠宝玉石 名称》标准。同年2月14日,“龙陵黄龙玉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至此,此前曾饱受争议的黄龙玉“身份”确定,其产业开始步入快速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