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采莲灯

潘集采莲灯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潘集采莲灯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采莲灯,起源于明朝时期,是流行于淮河沿岸的一种民间舞蹈艺术形式,尤以架河、王巷、廖家湾等村镇为甚。清乾隆、嘉庆年间,采莲灯由苏北传入我市,其音乐伴奏以江苏洡江、淮城、邗江地区流行的下淮调为主,入淮后又以淮南花鼓灯锣鼓为主伴奏乐器,并吸收了花鼓灯歌的创作、演出手法,即兴创作、即兴表演,逐渐和我市民间舞蹈融为一体。相传,最早的采莲灯只是跑跑队形,做几个简单的动作,扭两下身段。到了后来,经过先后6辈采莲灯老艺人的不懈努力,采莲灯从自娱性向表演性方向发展,不断丰富舞蹈动作和表现力。解放后,优美多彩的采莲灯再次受到舞蹈工作者的重视,通过不断的交流提高,采莲灯从原来的民间广场演出形式发展成为舞台表演艺术,并加以完善。采莲灯主要表现村姑到河中采莲的情景,一般由一群手捧莲花灯的村姑,一名肩扛桃花树少年、一名丑婆以及几名伴奏锣鼓队组成。表演时,数十位村姑手捧莲花灯花篮,身着红、绿鲜艳服装,头戴五彩花束,在“桃花树”的领舞引导下,按照固定的表演套路、程式、队形、舞步,时而起舞如风摆杨柳,时而穿插如彩蝶纷飞,大气而不失诙谐,严肃而不失幽默。

  采莲灯不仅丰富了我市花鼓灯的门类和艺术流派,更是淮河文化兼容性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淮河与长江流域商贸、经济文化交流的活化石,对研究淮河经贸文化发展交流史和我市花鼓灯艺术多门类多流派的融合提供了重要佐证,在安徽省民间舞蹈中有着重要地位,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学术价值和传承、表演价值。2010年5月,采莲灯被安徽省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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