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花鼓落子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国时期,博野县程委镇南辛庄民间艺人王老仙在本村花会演唱的基础上创作了一种表演形式,名为“花鼓落子”。最初由独人表演,表演时腰挎花鼓,左手拿镗锣,右手拿双锤,边敲边舞边唱,舞姿优美,诙谐得趣。伴奏乐器有笙、板胡、二胡、笛子、三弦、木鱼、电子琴等,曲调高亢,婉转动听,节奏感强,深受群众欢迎,在博野、安国一带很有影响。。
服装色彩艳丽,男演员为白色粉边服装,腰扎黑色绸带,头包白丝绸方巾,(原为白色羊肚毛巾),女演员为粉色白边服装,腰扎黑色绣花围裙,男女演员均用绿色绸带系花鼓。
曲调经过多年来的整理,逐步完善,吸收了民间小调小放牛、十不闲、放风筝等,舞步由4种发展到15种,演员由独人表演发展为4人,再发展到8至16人(男、女演员各半),给人极高的艺术享受。
1954年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曾播放过王老仙的录音,河北日报发表《王老仙的锣鼓响了》,并配有照片。1961年参加保定地区汇演,演员为四人,保定地区文工团又配上四人,共八人,参加天津职工汇演。天津职工文工团又配上八人,共十六人,去中南海怀仁堂给周总理演出。2006年县老干部局“春蕾艺术团”将其进一步完善,赋予新的内容,参加了构建和谐保定“保定市老年人文体活动成果展示大会”,获纪念奖,在市“常青杯”第五届社区艺术节活动中获“才艺群星”奖项。
花鼓落子是民间艺术的精华,凝聚了历代艺人和知识分子的智慧和创造才能,它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记载着博野的历史变迁,充分体现了博野社会的人文精神,社会风貌,具有历史学、社会学的研究价值。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