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瓒信仰习俗

陈瓒信仰习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

陈瓒信仰习俗为莆田非物质文化遗产。

  陈瓒信仰习俗源远流长,历经600多年的历史传承,成为荔城百姓广为认同的一种传统文化载体、莆田的一种特定习俗。以“扬善止恶”为核心内容,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教材,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陈瓒为兴化子民的安危而赴汤蹈火,舍身殉国的精神,是道德教育的生动典范。城隍庙庙会的慈善活动作为民德教化的载体,诚为可贵。陈瓒信仰习俗涉及大量的民间艺术活动,如歌舞表演、莆仙戏演出、神像祭器制作等,使民间艺术不断发扬光大。

  2010年11月,《陈瓒信仰习俗》被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莆田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兴化府城隍庙坐落在莆田城内长寿街橄榄巷(今梅园东路213号),是荔城百姓普遍认同的一种传统文化——陈瓒信仰习俗的载体,肇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奉祀宋末抗元民族英雄、明皇朝敕封为城隍庙地方神的邑人陈瓒,以“扬善止恶”为核心内容,传承、保存了大量民间艺术和民俗活动形式,是福建省目前保持得最完整的古城隍庙之一,2001年1月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宋末年,朝政黑暗,0佞专权,内忧外患,危机重重。蒙古军队长驱直下,大举南侵。兴化府城腹背受敌,危在旦夕。时任兴化军知军的状元、丞相,阔口里人陈文龙,力挽狂澜,毁家纾国,奋起抗敌,誓死坚守兴化城,苦战力尽,不幸被俘;威武不屈,大义凛然;11,视死如归;为国殉节,气壮山河!被誉称为“福建的岳飞”,与文天祥隆名并峙。

  陈瓒,是陈文龙的从叔,继文龙之后倾尽家财,组织义军,指挥家丁,巷战杀敌,英勇顽强,刚毅不挠,以身殉国,壮烈捐躯,惨遭元兵车裂而亡,名垂青史,光照莆阳!宋端宗诏谥陈文龙为“忠肃公”,陈瓒为“忠武公”,千秋颂扬,万世纪念。

  明朝建立以后,太祖皇帝为弘扬陈氏叔侄护国庇民的赤胆忠心和全家节烈、满门忠义的民族气节,诏令褒封陈文龙为福州府城隍爷,陈瓒为兴化府城隍爷。从此,莆田百姓对陈瓒高风亮节的崇敬升格为对地方神灵的尊奉,四时祭祀,八方共仰。洪武三年,兴化府知府盖天麟建立兴化府城隍庙于小西湖畔现址;正德三年(1508年),朝廷特旨春、秋致祭陈瓒、陈文龙;两年后又在庙左侧兴建“二忠祠”,崇祀陈氏二公;六百多年来,城隍庙建筑群历经重修、扩建达17次,陈瓒信仰成了莆田的一种特定习俗。这种信仰,以陈瓒“毅烈冲云,忠魂泣鬼”的凛凛风节,彰显爱国精神为主题,以赈济救助慈善活动为内容,凝成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寓教于俗”的鲜活生动的文化形式和广阔的文化艺术空间,具体承载于节日庙会之中。

  陈瓒信仰习俗的礼俗活动,主要由庙会、祭孤、赈济、调解等形式组成。

  一、城隍庙之节日庙会,分固定节日与不固定节日两种,以固定的节日即定期的庙会活动最为热闹。主要有:农历五月十九日城隍诞辰日,五月二十三日莆仙二地道士集中举行法事崇建。活动从五月十八日开始,彻夜演戏,上香点火,摆设筵桌;十九正日上演“弄八仙”,即“八仙过海”,为王母祝寿,接下连日演戏。到二十三日,莆仙各地所有道士均来城隍庙免费做道场,数百名道士聚集庙中,鼓乐喧天,鞭炮齐鸣,十分隆重;如遇闰年,还要在同月同日重复热闹一次。

  陈瓒的从嫂、陈文龙之母,号淑德夫人,俗呼“夫人妈”,旧历六月初八是诞辰日,二月十二日为其夭节日。相传“夫人妈”专司生育,民间妇女多朝拜之;小儿有难则多求救,俗称“三十六官母姐头”。节日期间除作道场、演戏之外,每隔六年或十二年都要举行一次规模较大的出游,即抬出神像到各街道巡游一次。陪同出游的,有年轻妇女装成的各种花神(“三十六神”),还有十番八乐队,艳丽无比,热闹非常。

  城隍庙的不固定节日,多为民间许愿所举行的演戏酬神活动;还有后人为前辈亡魂超度或谢恩而请道士来庙做道场等。

  二、城隍庙的“祭孤”活动,一年有三次:清明节、七月半和十月十五日。城隍爷是阴间的地方最高长官,担任祭奠“孤魂野鬼”的主角,包括对那些为莆田而牺牲的外籍亡魂和客死在莆田的客人、民夫,或是本地人死去而无后的亡魂等的超度。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扫坟墓时间;“七月半”正逢中元节,系“地官”的生日,给亡魂祭奠含有为死难者赦罪超生的意思;十月十五是下元节,为“水官”生日,此日“祭孤”带有消灾去厄之意。三次祭奠,都是为了安抚孤魂野鬼。

  参与“祭孤”活动的人,多是民间自愿参加者,大部分为:以往有灾有难求过城隍,灾去难消之后来此答谢,作为祭孤仪仗队的成员;面临灾难,希望加入“祭孤”活动而求得解除的人。

  “祭孤”仪仗队的组成为:司锣、掌灯、举牌、金槌、清道队、十形十恶、皂隶、八班、香案队、四将、四童、銮轿、栲扇凉伞、随众等。“祭孤”路线是:由城隍庙出发,经庙前路,过后街,绕塔兜,循北大路到辰门兜王府埕,十形十恶、皂隶、八班、八将、四童等停止;其他执事继续前往仪门“孤魂坛”(“郡厉坛”)祭奠无主木主牌;道士念经,烧化“冥司”、“佛子银”;备办“五盘”(即:饭、汤、花生、豆腐、青菜等五种食品)。祭奠之后,队伍回到辰门兜王府埕。最后,全部队伍走出辰门兜,经后塘小西湖,回到城隍庙,“祭孤”活动至此结束。

  祭孤队伍威风凛凛,庄严肃穆,路过人家均备办香烛瓜果,虔诚送祭,沿途观者如堵,虽带有迷信色彩,但含祭奠亡魂意义,一直沿袭而成俗例,延续至解放后告终止。

  三、城隍庙的赈济习俗:赈济施舍财物,救助贫困的慈善活动内容有:米、钱、药、棺四类,其来源多是平时群众乐捐的,经城隍庙里的庙祝及有关董事会成员许可后,即转送给有关的穷人。施舍的时间分临时性和固定日两种。一般集中于旧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多为送米与钱。先由庙祝预先根据平时群众乐捐的钱米数量,核算出最低的发放额及应济人数,写成领单并盖上庙印,定于二十八、二十九两天放票,三十日到庙领取。一张票可领到几十斤米及几十元钱。其中,最多的是乞丐与麻疯病者,其次为临时困难户。送药救人,有夏季热天制作药茶供人饮用及制作神粬供人平时领取二种,由城隍庙聘请有经验的药师到庙制作,效果良好。临时性的救难,如外地人客死于地方,一时无主收埋,经地保上报,城隍庙则施送棺材,并给予安葬。

  四、三十暝做“鲁戏”,这是城隍庙的独特习俗,(俗称“避债戏”)。欠债的穷人到了年关,还不起债务,就跑到城隍庙里看“鲁戏”,以躲避债主讨债。“鲁戏”由城隍庙在除夕夜通宵举办,规定债主不得进庙讨债,否则将受到城隍爷责罚;负债者只要躲过这一天,到了来年初一,债主就不再强讨了。此举算是城隍爷为穷人办的一件好事,深受欠债者欢迎。

  五、调解纠纷:凡民间难以解决的纠纷,由城隍庙主持按传统习惯进行调解,矛盾一般可以化解。此俗一直保留至今,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城隍庙的重大民俗活动,还有旧历二月初四的“头牙”和十二月十二日的“尾牙”等,全年共有十次。

  莆田城内百姓为纪念陈瓒而举行的祭祀活动,已有六百多年的悠久历史,不但具有地方性、广泛性、积极性、艺术性的特征,而且代代相传不息,生命力很强,具有传承性的特征。近年来,这一信俗得以恢复,老、中、青三代传承人正在加强研究和提高保护力度,使这种信俗文化在新的历史时代发挥教化民生的更大作用。

  陈瓒 (12321277)  陈瓒(1232—1277),字瑟玉,陈俊卿(南宋绍兴八年榜眼,官至宰相)的曾孙,陈文龙(南宋咸淳四年状元)的从叔,生于宋绍定五年(1232年),莆田玉湖(今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阔口村)人。为南宋民族英雄。景炎二年十月十五日,元兵攻破兴化府城墙,陈瓒殉难。明代朝廷追赠陈瓒为兵部侍郎,赐谥忠武,当时民众葬其衣冠于壶公山下,为他和陈文龙建二忠祠于莆田城关。陈瓒家有遗风,从小就以大节自励。宋末,政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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