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历史悠久,它主要流传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以普春村为中心的数个哈尼族村落中。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包括了歌颂劳动、赞美爱情、讴歌山野田园美景等方面的内容。曲目以《吾处阿茨》(栽秧山歌)和《情歌》最具代表性。演唱方式分为有乐器伴奏和无乐器伴奏人声帮腔两种。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的演唱场合多样化,梯田、山林和村寨都可以是其的表演空间。伴奏乐器均由民间歌手自己制作,三弦、小二胡只在普春村使用。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的唱词结构以开腔用词、主题唱词、帮腔用词三部分构成一个小的基本段落,其音乐形态在歌节结构、调式音列、调式色彩、调式组合和多声部组成等方面都显示出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征。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中凝聚着哈尼族的音乐智慧和才能,展现出哈尼族独特的演唱天赋。在田野考察过程中,有关专家已采录到8个声部的原生形态哈尼族多声部民歌,这极为罕见,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哈尼族多声部民歌是中华民族音乐的瑰宝,已引起国内外音乐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与社会生产,尤其是与梯田稻作农耕劳动相伴而生,它是研究哈尼族文化及其民族性格和审美观念的重要资料。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深藏哀牢山系腹地,其传承完全依赖民间歌手,尽管它已引起音乐界、人类学界专家的广泛关注,但长期没有得到有组织、有计划的保护,具有多声部音乐综合素质的传承人日益减少,这一宝贵的民间音乐形式正处于失传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