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狮舞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火狮”这一艺术形式源于明代,稍后于岭北布狮舞。传说当时岭北狮舞大多在白天表演,或在徽戏上演前作热场表演。但在夜晚不能游乡走村。有一纸扎师傅则仿照当地的雄狮扎制了一对“火狮”,中秋节夜,“火狮”队便随龙灯为村民表演。殊不知“火狮”的表演使村民们喜欢无比,之后许多村庄也纷纷前去请这位首创“火狮”的纸扎师傅制作,于是,“火狮”这一民间艺术在岭北流传开来。“火狮”以篾片扎制,彩纸糊身,狮身内点燃腊烛,通体明亮,表演时由两人撑柄表演。另一人为玩狮人,他手持火把,不时以松香粉向火把喷撒。火焰腾空,“火狮”跃舞,鼓乐铿锵,“火狮”在锣鼓点和唢呐曲牌中表演各种狮舞动作。其场面壮观,颇具艺术品味。至今,绩溪县唯有上庄镇仍保留着这一民间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