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豆面灯碗习俗

莱阳豆面灯碗习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

莱阳豆面灯碗习俗为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

  理者李春峰尹忆军

  莱阳豆面灯碗习俗是当地一种特有的民俗活动,流传于辖区内的十几处镇街。其中,照旺庄镇、万第镇、沐浴店镇、谭格庄镇、团旺镇一带最为兴盛。

  这一习俗由来已久,清康熙年间(公元1661年)的《莱阳县志》记载“又做面盏十二照月序蒸之,以卜水旱。”就是讲,莱阳人用豆面做成一盏盏小巧玲珑的“十二月”面灯,以面摺数量代表月份,一个摺代表一月,二个摺代表二月……十二个摺代表十二月。面盏内放食油点燃,视灯盏灭后盏内余油多少以卜来年的旱、涝情况,使这一古老习俗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莱阳豆面灯碗习俗从元宵节闹花灯、放烟火的习俗演变而来,成为当地人们的一种祭祀、祈福的民俗形式,以它特有的纯朴自然,悄悄地传承在梨乡大地。它是以黄豆面为主要原料,做灯前先用食油掺和豆面,使其很有筋力,使灯碗能够做得十分精细,而点燃后能透出金黄色的迷人光晕,所以也叫“金灯”。普通简单的豆面灯碗不改变本色,而用于供奉0家谱和喜庆用灯则多用“色面”,即豆面中掺入带颜色的蔬菜汁或食用颜料,反复揉搓而成,以大红、大绿、黄色为主,其它色彩为点缀,整个是一派富贵、气派的格调,好像古埃及人在制作雕像上的加色彩绘一样。

  莱阳灯碗习俗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自发地在固定的时间,按照相同的程序,进行相同内容的习俗活动。其中,捏制灯碗是农村妇女们一项重要的“才艺展示”。无论是年轻的小媳妇,还是上了岁数的老婆婆,在正月十五来临之时,都能依照传统习俗,活灵活现地捏制出各种灯碗的造型。在整个过程中全凭着经验和灵性,大胆捏制,挥洒自如,把胶东儿女的聪明智慧和美好祈愿融入其中。

  俗语说“礼从宜、事从俗”。随着岁月的流淌,灯碗渐渐地被赋予不同的寓意,内涵越来越丰富。像做成“莲花”和“鱼形”的灯碗,表示“连年有余”;“石榴、莲子”则祝愿人们生活美满,多子多孙;做成属相的灯碗预示着人们新的一年旺旺盛盛,健康平安;做成“十二月”灯的,可预知来年的水旱及收成,等等。这些造型各异的灯碗与正月十五闹花灯的习俗相得益彰,成为一道亮丽的民俗文化景观。

  灯碗习俗的活动内容与人们所关切的现实生活和情感认知紧密相连,是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具有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寓意,也是研究胶东历史、民俗、美学不可忽视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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