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团圆鼓舞

苗族团圆鼓舞

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苗族团圆鼓舞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苗族团圆鼓舞流行于古丈县河蓬乡民族传统舞蹈,产生于汉代之前,源于苗族古代祭祀活动。据《古丈坪厅志·民族卷》记载:“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为鼓。使妇人之美者跳而击之,择男女善歌者,皆衣优伶五彩衣,或披红毡,戴折角巾,剪五色纸两条盘于背,男女左右旋绕而歌,迭相和唱,举手顿足,名曰跳鼓藏。”这是祭祀性的歌舞活动。随着时代变迁,团圆鼓舞从祭祀中分离出来,成为苗族人民喜闻乐见的歌舞表演样式。

  新中国建立初,古丈县文化馆就着手进行团圆鼓舞的整理工作,并参加州、省民族民间歌舞会演,荣获嘉奖。20世纪80年代,全国开展民舞集成编纂工作,经专家进一步发掘整理,团圆鼓舞选载于《湖南省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自治州卷》。

  据《古丈民间故事集成》记载:每到农历腊月二十八,苗家人不管外出做工多久,离家多远,都要如期赶回家里过年。这天晚上,大家不约而同地向村口大坪场汇集,场中摆一面大鼓,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频频击鼓,众人围成两道圆圈,男里女外,边跳边舞,不时唱起动人的苗歌,尽情表达亲人团聚的喜悦心情。鼓点铿锵,舞姿翩翩,苗歌悠悠,好一幅团圆过大年的欢乐情景。团圆鼓舞一直要跳到正月十五才结束。团圆鼓舞舞蹈动作有大摆、小摆、细摆三种,另有两种已失传。大摆粗犷,小摆稳健,细摆天真,将苗族人民热爱生活,祈求丰年的愿望表达得淋漓尽致。苗族团圆鼓舞对研究苗族历史、文化、习俗、迁徙等具有重要的价值。

  苗族团圆鼓舞流行地域比较小,加上青年人外出打工者较多,故参加演出的人员欠缺。许多老艺人年事已高,有的相继去世,人殁艺亡,能跳团圆鼓舞的人所剩无几,后继乏人,亟待抢救。

  为了保护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州人大制定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古丈县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并拨专款进行全面普查、整理工作,保护好民间老艺人,培养艺术传承人,使苗族团圆鼓舞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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