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扎彩工艺起源于盛唐,昌盛于北宋年间,千百年来,以它特有的乡土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社会中广泛流传。每逢“春节”,农历“十五”、“二月二”、“六月六”等传统节日,各地都有扎彩办灯会的习俗,以喜悦的心情庆丰收保平安,欢度节日。民间扎彩工艺把地方性代表风格与毗邻地带的扎彩形式相融化,形成具有本地特色、诸多形式竞发的格局,扎彩工艺以扎制龙灯为主,并伴有花船、花灯和杂灯。龙灯分为:滚龙、车龙、长龙,根据龙身的色泽又分青龙、白龙、黄龙。以黄龙玩耍最多。花船,俗称“旱船”,又名“旱地行舟”。其玩法和角色的搭配,各地都不相同,各具特色。花灯,又称“彩灯”,品种繁多,有和合二仙灯、福禄寿三星灯;一定高升、六六大顺;鲤鱼灯、虾灯、蚌灯;凤凰灯、兔子灯;宝塔灯、走马灯等五大类20多种。花灯内容取裁广泛,将历史、传说故事及现实生活有机结合。杂灯包括花挑、花篮、花草、花瓶等。彩灯无固定式样,无统一尺寸,无绝对色彩,全凭扎工精巧构思设计、扎制而成。每逢传统佳节或重大的喜庆活动,群众都自发的或有组织的举办龙、狮、花船、花灯等各种扎彩工艺的展示和玩耍。扎彩工艺不但是人民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更是民间特色文化的代表品牌。
信息来源: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