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大沽古教花灯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宁都大沽古教花灯(第四批省级)
大沽古教花灯,于清道光一十三年起源于大沽乡的古教村。据村人相传,是年村中发生大旱,农作物无以耕种,人畜饮水也很困难。随后,村子中人畜患病,全村处于岌岌可危之中。此时,外地来了一位刘姓青年,带领村人制作花灯,进行祭祀活动。灾情得到缓解之后,从此花灯便在这个村流传了下来。村人为了纪念这个为村子带文化的年青人,便用这个年青人教授的花灯,每年以纪念“青年祖师”的形式,纪念这位年青人。按时间推算,项目从起源到现在有100多年的历史。项目在传承过程中,在“文革”时期曾经停止了十年。
项目从起源至今,其传承区域以古教村口为主,大沽村的仙石下、何脑、蝴蝶再等地也有传承,其传承的形式和内容与古教一致。
古教花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是当地人为纪念自己所崇拜的人,而形成的一种民俗文化表现形式,从项目中所使用的话语到活动全过程,几乎是“当地化”,和外界雷同的较少,有较高的民俗学价值;同时有一定的艺术表演的特征,从其花灯表演的队形、步伐和举灯人的神彩来看,有舞台表演的痕迹,可以看作是舞台艺术形成的前奏,另:其花灯的制作造型古朴,富有较高美感,有一定的艺术学价值。;同时该项目对当地的新农村文化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这一表现形式流露的内容中看,是符合构建和谐社会内容要求的;二是该项目传承地中的群众将其活动列入了自己参与的文化活动中的最为主要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