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嗒蝴蝶是海盐一带的灯舞,在每年元宵节灯会上表演。该灯舞表达了当地百姓期盼消避自然灾害、生活安定的愿望,也满足了人们对文化娱乐的需求。
老虎嗒蝴蝶灯舞从清代中后期就在海盐流传,至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老虎具有凶猛、强壮、威武等特点,被称为“兽中之王”,江、浙、沪一带百姓都有对老虎崇拜的传说。相传海盐历史上火灾频仍,民间有“强盗抢勿光,火烧一抹光”的说法。老百姓对火很是恐惧,并且认为老虎能驱火神,因此,每年正月十五至二十,老虎嗒蝴蝶走村串户进行表演,祈求家家平安,消避火灾。海盐民间又有“老虎嗒蝴蝶,不经大嚼”的歇后语,故选择蝴蝶来为老虎的表演做陪衬,边戏耍边逗乐,诙谐幽默,在灯会中十分引人注目,很受欢迎。
老虎嗒蝴蝶表演时,由二人执老虎灯,一人执蝴蝶灯。先表演老虎出山下坡前来觅食,表演动作威武粗犷,然后蝴蝶出来自由停飞,接着表演老虎扑蝶、戏蝶,最后由于蝴蝶不经大嚼,老虎只得衔着蝴蝶扫兴归山。表演过程中以锣鼓伴奏。
新中国成立后,表演者对该灯舞进行了多次改编,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1956年春,盐官乡(今为秦山镇)对老虎嗒蝴蝶进行改编,由三人表演,该节目参加了海盐首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1959年9月,官堂公社(今为秦山镇)对老虎嗒蝴蝶进行改编,道具蝴蝶改为红旗,老虎则由一人表演,该节目参加了海宁县庆祝新中国成立十周年文艺会演(时海盐与海宁两县合并)。1982年,长川坝公社(今为秦山镇)文化站创编的《老虎嗒蝴蝶》再次参加海盐县文艺会演,并将《老虎嗒蝴蝶》改名为《老虎扑蝶》,由三人表演,并编排了六个情节:“老虎出山”、“老虎寻食”、“老虎歇力”、“老虎扑蝶”、“老虎嬉蝶”、“老虎归山”。20世纪90年代,老虎嗒蝴蝶被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
秦山老虎嗒蝴蝶被列入第二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信息来源:文/嘉兴市图书馆 图/海盐县三毛小学
信息来源:文/嘉兴市图书馆 图/海盐县三毛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