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婚俗

宿迁婚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

宿迁婚俗为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婚俗是指人类结婚礼仪习俗。婚礼又是人生历程中诞生、成丁、结婚、死亡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婚俗是流布于民间,为人们所长久传承而较有规律的结婚惯习。2007年宿迁婚俗列入第一批宿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俗类。

  世上自有了人类,便有了男女结合、繁殖子孙的婚俗事象,包括思想和行动。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古国之一,据文字可考的历史已有五千余年。长期以来,人类的婚俗随着社会历史的演变并不断地发展演变着,从原始母系氏族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乱婚、群婚、一夫多妻到现代的一夫一妻制,中华民族的婚俗形式和内容如同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在民间演绎得淋漓尽致。

  宿迁为汉民族群居地区之一,长期受孔孟思想教化与熏陶影响极深。其婚俗思想观念、信仰崇拜、仪礼程式等,无不浸染着孔孟思想的深深印痕,是汉民族婚俗的典型代表。孔子云:“礼须六礼之周,好合二姓之好。”并说,标志“合二姓之好”的结婚,以为天下宗庙社稷主”一样的大事(《幼学琼林》)。这就成了历代婚礼繁文缛节的依据。

  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婚俗习惯,同时,即使是同一个民族因其地域、环境和文化不同而婚俗各有差异。婚俗不是孤立的个人之事。在阶级社会中,它必然受人类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制度、经济生活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信仰等制约和影响。宿迁婚俗和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密切相关,载有明显的阶级性和民族特征。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礼俗大都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从一而终”的伦理观念下传承下来的,婚姻缔结又是以不同的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为前提,这种婚俗具有强烈的原始性和封建性,因此,在婚姻形式中常出现买卖婚、掠夺婚、交换婚、私奔婚等等,造成人生悲剧。但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尽管形式不同,其婚俗中营造的那种喜庆祥和、幸福欢乐氛围和追求夫妻偕老、多子多福的祈祉是一致的。因此,婚俗历来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神秘性,婚俗礼仪形式丰富多彩,如订婚、嫁娶、闹喜等伴随着奏乐、放鞭炮、唱喜歌等等,在民间代代传承、经久不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仪程式。

  婚俗是我国民族民俗文化的宝贵资源,它与心理学、宗教信仰乃至其它风俗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传承、发展婚俗历史文化,对研究人类历史沿革,弄清楚人类婚姻史的概貌及其来龙去脉,剔除婚俗中那些不健康内容,摒弃其糟粕,革旧布新,倡导文明,对弘扬传统美德和婚姻道德,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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