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胡萝卜

太保胡萝卜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太保胡萝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太保胡萝卜由于生长在特殊的地理位置、多元素的土壤、适宜的温度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以生成了与其它任何地区所不同的独特品质,相同的品种或不同的品种在太保种植和在其它地区种植,在营养成分和滋气味方面,都会产生相当大的差异。在太保种植,则会生成太保的特殊风格。

  太保胡萝卜气味辛而微甜,亦似萝卜气。太保胡萝卜是一种质脆味美、营养丰富的家常蔬菜,素有“小人参”之称。太保胡萝卜肉质脆嫩紧密,生食脆而无渣,具有浓郁独特的地方风味和鲜明的地域特点。

  根据《双鸭山市志》(1991版),太保镇自1973年就开始大量种植胡萝卜。1980年,根据太保镇“土质好,肥效高,靠近城市,方便群众”的有利条件,双鸭山市政府确定四方台区太保镇为胡萝卜种植专业基地。1981年双鸭山市政府开展农业种植区划工作,由于太保镇气候条件优越,年活动积温在2200°C至2300°C之间,被划分为高积温远郊、胡萝卜种植区。

  1986年左右太保镇部分村民开始引进“五寸参” 胡萝卜种子进行试种,秋收后发现收获的胡萝卜从品相、口感到产量都好于临近的乡镇。分析其原因,太保镇耕地本身黑土层厚,富含腐殖土,具有沙土特征,土壤透气好,而且本区域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具备优质胡萝卜生长条件。

  太保镇生产的胡萝卜呈现外形光滑整洁,色泽深红,直挺无叉,口感甜脆特征。1989年太保镇四合村种植的胡萝卜列为四方台区名优土特产品名录。

  太保胡萝卜产地范围为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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