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民间有农历七月十五放河灯的习俗。农历七月十五,是“中元节”,也叫“盂兰会”。盂兰,梵语为乌兰婆孥,意译为解救倒悬,俗称“鬼节”。它与清明节相像,家家户户都要在这一天祭祀祖先。这种风俗,传由已久,到了唐宋时期,已经成为一个民俗活动的节日。《乾淳岁时记》载:“每岁七月十五日,道教谓之中元节,各有斋醮等会;僧寺则以此日作盂兰盆斋,而民间亦以此日祀祖先。”中元节上坟祭祖,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习惯。
每到七月十五日,民间家家户户都要烧纸钱、摆香烛祭祀祖先,作为他们去扬州参加“盂兰大会”的旅行费用。
这一天的晚上,团风城区沿江一带村庄有放河灯的习惯。人们用纸或绢等制成各种各样的小巧灯盏,有船形的、有荷花形的……其中,以荷花形的居多,故又称“放荷灯”。灯下用木板托着,灯内点上蜡烛或清油灯草,然后,放入水中,任其随水飘流。常常是一个村子、一个寺庙的信众相邀一起漂放,此时,河面万盏灯火,连绵数里,五光十色,映照夜空。上有繁星万点,下有河灯万盏,相映生辉。团风得胜村、临江铺村的村民们和团风自来水厂的员工还常常伴以敲锣打鼓,燃放烟花
鞭炮,映照水神或祖先亡灵远行,是所谓“烟花七月下扬州”。
同时,七月十五日,也是即将收获的日子,“放荷灯”含有预祈年岁丰稔的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