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偷青夜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晚上,陆川客家妇女精心“偷青”的佳期。玉林偷青夜中的“偷青”就是偷青菜。青菜泛指各种生菜、萝卜、葱蒜。按方言谐音:生菜——生财、萝卜(菜头)——彩头、葱——聪明、青蒜——精算。人们认为偷了青的人,这一年会生财有道、聪明伶俐、精明能干、博得头彩。所以正月十五去偷青的大多是怀揣理想的年轻人,用以表示自己的“癫狂”。
偷青的人必须遵守三条规矩:一是只限于正月十五、十六两晚进行,青菜不存过夜;二是不偷同姓人家菜园;三是煮食需要在露天场地,让天地明鉴,神灵保佑。菜地的主人对于被人偷菜是不会介意的,反而认为有人偷青是好事,无人“光顾”反而被认为别人瞧不起!
“偷”是悄悄出动的,多是到别人的菜园去摘。青菜被“偷”的人家,按祖传的习惯,不准追查,不准生气,不准哼声,只准暗暗高兴。因此,挨“偷”的人家总是希望别人前来多“偷”,“偷”去越多越有福气。元宵当晚,博白乡下的青少年也三五结伴乘夜幕掩护“偷青”。不过,现阶段“偷青”多是“偷”自家菜园的,而且接二连三去“偷”。老一辈人说,青枝绿叶是劳动成果,“偷”青吃了,要饮水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