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7年,庄浪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庄浪苹果”被国家商标局核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2007年,庄浪苹果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华名果”;
2012年,甘肃省名优苹果鉴评会上“庄浪苹果”被评为金奖;
2015年,在“平凉市第二届赛园赛果”评选活动中,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名列全市第一,苹果被组委会评为金奖。
2015年10月,成立“庄浪县土特产行业协会”。
2017年7月7日,“庄浪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2017年,庄浪苹果种植65万亩,苹果挂果园25万亩,幼园40万亩,果品总产42万吨。
国家绿色食品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万亩、3750亩良好农业规范(GAP)苹果示范基地、1200亩国家苹果标准园及15个省级标准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