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大马社火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大马社火也称盔甲社火,是流行于忻州市定襄县宏道镇及原平同川一带,集舞蹈、戏剧、武术、杂技、民乐和古代军事布阵等为一体的民俗节庆祭祀活动,属广场哑剧表演。据县志记载,大马社火始于明代。当时晋北一带常受北方少数民族侵扰,民众为了自卫和抗敌,常习武操练、排兵布阵,后来又将武术与社火相结合,遂形成当地的民间文艺表演形式——大马社火。
定襄大马社火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一个故事即为一码社火。表演时一般探马在前,后面依次跟着会旗、火铳队(炮队)、旗队、社火队,最后是锣鼓队。表演剧目多为《三国演义》、《隋唐演义》、《杨家将演义》、《水浒传》等,演员一般着戏剧服装,按照剧中人物性格化装、绘脸谱、操持各种兵器道具等。所用器械有大刀、片刀、 、鞭 、斧、钺、鞭、锤、棍等。乐器配以口径一米大的大战鼓、二人抬马锣、铙钹等。演出步骤分为走场亮相、单人演武、反方布阵、正方应战、对打破阵五个阶段,每场表演约需一小时,演出后,观众们还要在街头品评一番,哪村的水平高,第二年首先聘请他们,相互学习交流。旧时,除春节、元宵节演出外,每年伏水节(初伏第一天)庙会,同川八十三村半总要轮流组织大马社火队,到北社东村龙宫圣母殿前演出助兴,场面壮观。
定襄大马社火融舞蹈、杂技、武术与戏剧表演为一体,既有剧情,亦有民间舞蹈、杂技绝活,武术对打套路,具有较高的民间文化艺术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