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扫寨

苗族扫寨

苗族扫寨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苗族扫寨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扫寨是雷山县苗族人民的一种集体防火保寨的民间习俗活动。分布在雷山县的丹江镇、望丰乡、大塘乡、桃江乡、达地乡和方祥乡这九个乡镇之中,遍及县城的1208平方公里之内。雷山县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南部。东邻台江、剑河、榕江三县,南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西连丹寨,北靠凯里市。苗岭山脉自西南向东北横亘全境,苗岭主峰雷公山海拔2178.8千米,雷山县因此得名。

一千多年前,苗族的祖先们经过千辛万苦,从中原迁徙到了雷公山周围,在平坦的地方开辟了片片田坝,在山梁山坡开建了层层梯田。为了多留平坦的地方开建稻田,所以只好把房屋建造在匹匹斜坡上,在建房实践中建成了独特的别具一格的吊脚脚楼。家族支系聚族而居,并形成了一座座寨子。因些,在雷公山麓的河谷边,溪流畔,五里一寨,十里一村,吊脚楼的苗寨星落棋布。又因吊脚木楼因易燃烧难救,一旦一房发生火灾,便殃及全寨。这样,苗族各寨的族老寨老们为保全寨平安,便议定在每年冬月间(农历十一月)进行一次扫寨,即扫火星逐火魔,行防火保寨事宜,警示各家各户男女老少注意防火,谨慎用火,经避免发生火灾,于是就有了苗族扫寨这一习俗。

扫寨的含义一是灭旧火换新火(传说旧火作久了易误事,换上新火就安全);二是驱逐“火灾鬼”远离寨子,避免发生火灾。扫寨之前先由寨老商定日期(俗定冬月的酉<鸡>,寅<虎>天)。其是选十二个负责任的勤务人员,其中两个“灭火”的年青人,一个到邻寨“买火”点取新火的人,一个从祭场取新火种回寨的人,五个守住寨子主要路口不让人进出的“拦路人”加上鬼师共二十一人。“扫寨”祭牲一般用的是黄牛或大肥猪。人员定好后,由十二人负责分片逐户收取资金,用以购买祭物:一个牲畜、一只鸭或鸭、数条鱼、香、钱纸、酒,并准备水桶等筹备工作。“扫寨”当日,约10点钟,原定人拉扫寨牲畜和祭物集中到寨子中人们经常集中的地方,摆上祭物,十三个碗、酒、香钱纸、一碗米,砍十二个小竹筒,中间分别插上一根芭茅草和一根削成方块状的木片,并在木片上方涂上红色(据说芭茅草能驱鬼逐邪,十二支木片代表一年十二个月都有人防范火灾)将其捆成一把,还有用棕扎成狐狸状代表“火灾鬼”的编织物。祭物摆齐后,巫师手拿七根芭茅草,中间还插一根白刺,开始念巫词。巫词从天上到地下述说鬼的根源,再往地下抛撒米粒引鬼前来,每念到一处有名的地方撒一粒米诓鬼和为火灾鬼引路,第一次念毕,由十二人倒酒在碗里泼于地下,作为敬鬼,叫它来接受祭祀的牲畜。接着念并往碗倒后每人再喝一下酒表示陪鬼。完毕后收去十个碗,留三个,只由两人陪鬼师给鬼送祭鸡鸭(这次不烧香、钱纸),结束后向全寨发出信号:停止用火,包括吸烟用电。然后由前分工的“守路”、“灭火”、“买新火种”、“扫寨”等人员各司其职。扫寨队十二人拉抬牲畜走在前面,巫师手拿芭茅草随后边念巫词边挥动草把扫,表示逐邪清灾,把“火灾鬼”赶到寨外之意,走时还撒米粒,这样绕寨一圈后将鬼带到远离寨子的河边祭场。在“扫寨”的同时,守路人员到寨外,守住通往寨子的主要路口,在路边插上两根木棍,上面用芭茅草打上草结作为表物,不准许任何外人进入本寨内,直到祭场发出信号已经取回新火,方可放行。在巫师还在念巫词驱鬼未出寨前,由两人抬一桶冷水,里面放有鲤鱼,桶边上吊着祭鸡、鸭逐户灭火。其一是在每户的火坑、灶口上下泼一些冷水(意为灭旧火);二是到寨边四周早年就埋有的四个土瓷水缸舀去旧水,换上新水,然后在每个水缸中放两条鲤鱼、浮萍(意为用人世间和水来镇住“火灾鬼”,不让其进寨作祟)。

牲畜拉抬到场后,鬼师念几句送终词,即将祭牲宰杀。然后派一个人从祭场到邻寨买新火种,买新火用稻草扎成火把带来送到祭场,点燃早已准备好在祭场上的干柴堆,让其冒出火烟,以此向守路口的人发出信号,表示新火已到,撤回把守路口的人和草表,可以让人进出寨子了。牲畜宰杀后,便将取出的肝切成十三片,砍下祭牲的十三根肋骨,摆成十二份,同时摆上“火灾鬼”棕编形、十三个碗、竹筒等,再由鬼师念巫词,由十二人陪在一起分别往地下倒酒、撒一点祭牲血,请鬼来享受祭祀品,人也同时喝酒、吃肝、喝血陪鬼。第一轮念毕,祭完后拿去十个碗留下三个,杀鸭、用鸭内脏、血放在锅里煮熟再由二人陪同鬼师祭供(据说用鸭引路,背驼“火灾鬼”拉祭牲飞回天空),然后烧香、烧钱纸(表示祭牲、鸭、钱已全部供给鬼)。祭鬼完后,由巫师念词送鬼,让它由原开始召来的原路返回,不准再进寨来,送到目的地后拆去摆在地下的火鬼模形,十二个竹筒,然后叫一个人把祭牲的角或骨捆在树上,表示鬼已将祭牲带走,不再来作邪,此后由一个人扎一火把,在燃烧的火堆点燃火后送到寨上去,由各户用油柴来点火取回自家,火进家后即允许各家用新火了。在巫师念驱火鬼词的同时,那些助手们把鸭、祭牲杂秽与各家凑的米放在一大锅里煮成稀粥,给到祭场的大小孩食用。而由几个人把祭牲的肉、骨砍切,按寨上户数分成若干份。肉分好后,各家自带在家煮所分的肉好的饭、酒、锅、碗及餐具等,分别到寨外周围或祭场煮所分的肉吃,吃完为止。各家吃饭吃肉结束后,要以清水洗碗筷餐具、洗手漱口,才能还回家中。

雷山苗族扫寨是苗族民众为增强防火意识,让全寨各户凑钱、凑米,购米牲畜,集中一起宰杀,经巫师念咒盟约,然后分牲畜之肉而食之,每个人吃了这种肉,就负有防火保寨的义务和责任,它体现了苗族社会中运用习惯法自治自理社会的一种形式,它是苗族习惯法文化的一种体现。这种群体的盟约形式,与苗族民众“议榔”制订乡规民约形式相同,它体现了苗族习惯法在苗族民众防火保寨方面的运用。

苗族扫寨是一种集体盟约防火保寨的活动,是苗族习惯法在防火安全方面的运用。但在“文革”时期被打成迷信活动而予以禁止。改革开放以后,苗族扫寨活动亦得解禁,每年的冬季,现每个苗寨仍然进行一次扫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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