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龙灯舞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龙灯舞是运城市盐湖区贵家营村一带民间传统舞蹈,相传起源于明洪武年间。清代中叶,老艺人梅守正自发组织舞龙队到河南、陕西等地参加各种祭祀活动。到了民国期间,艺人们在原有的舞龙基础上,进行了再创作,加入了柔丽妖媚的“魔女”,故起名“龙灯魔女舞”。
龙灯舞由三部分组成,开始是魔女、龙女集体舞:在一个星月皎洁的夜晚,龙女们从天上来到人间。龙女们手持莲花灯,翩翩起舞,以表答欢悦的心情。接着是龙灯独舞。独舞中的“三出庙门”别具风彩:龙摇头摆尾,口喷烟火,连续冲过三层庙门。最后,是龙和龙女们的群舞。这种群舞,气氛欢快热烈,不断在悠扬的乐曲声中变换着队形,使舞蹈达到了高潮。青、红两条大龙在表演时,龙眼会眨,龙嘴会上下张合,龙口能喷火,龙口含的绣球自动旋转,整个龙头灵气、精气十足。扮演魔女者头上佩戴龙、虾、龟、鱼、蟹、蚌等各种形象造型头饰,身穿荷花裙,手提荷花灯,在夜间表演时安装蜡烛,人动物移,使全场呈现一派五彩缤纷、海天水地、亦真亦幻的效果。
盐湖龙灯舞涉及民俗、历史、神话和艺术等诸多研究领域,具有群众性、娱乐性和观赏性的特征,是珍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