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的何先生本来给宝宝过百日宴,邀请了众多亲朋好友,很开心。但是谁也没想到最后一盘炒面败了他的兴致。
那天百日宴,为图吉利,最后要了一盘炒面,谁知炒面还没有端到桌上就让服务员不小心打翻在地。这时,何先生也没怎么生气,就让饭店重做就好了。结果何先生在后面送上来的炒面了吃到了碎碗的残片,这让何先生非常生气。这里面还有碎片,这是多么严重的失误,如果亲戚朋友吃到了,弄伤了如何是好。而且这碗炒面根本就没有重做,只是把地上的捡起来重新装盆了,关键是服务员还没把碎片捡干净,也是因为这个服务员的这个疏忽,真相被揭穿,让何先生肯定这盆炒面肯定是之前地上的那盆。食品安全一点也没有保障。
事发之后,饭店方的态度还是可以的,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也减免了何先生的费用。但是何先生要求饭店方的服务员道歉。后面饭店方的回应是,那几个服务员是临时工,已经开除了,并代表他们向何先生到了歉。这之后,何先生就不再追究了。
这一次又是临时工背锅,很多次食品安全有问题,好像都有临时工的份。就算是临时工,那管理者呢,责任又在哪里?这次炒面的问题“还是地上那一盆”,下次食品安全的问题“还是临时工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