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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潼关肉夹馍”,我们已经见识到了向人伸手要钱是件多么简单的事儿。如今,开五金店的老板们也摊上事儿了,因为要钱的手又伸向了他们……
坐标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某批发市场,市民孙大姐经营着一家小店,主做厨具批发生意。最近大姐很是郁闷,因为她莫名其妙地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一张传票,说她卖的一款产品涉嫌侵权。
说起这款产品,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几乎每家每户的厨房里都有这个东西。它的学名叫作“刮丝器”,俗称“擦板”或“萝卜擦子”,就是擦土豆丝、萝卜丝等用的那个工具,在厨房里和削皮刀一样普通。因此,当孙大姐知道卖这个产品涉嫌侵权时,当真有些哭笑不得。
“我们也是小商小贩那种,我没想到我竟然卖这个小小的萝卜擦子,还能卖出事儿来。被人起诉到法院了,然后说我侵犯了人家的外观专利权。”孙大姐如是说。
发起起诉的人叫魏鹏,对方说曾在孙大姐店里买到过一个刮丝器,产品外观涉嫌专利侵权,然后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店方赔偿20000元。
前几天,孙大姐到了开庭现场。魏鹏准备很充分,现场拿出了所购买刮丝器的照片,还有孙大姐店铺门头的照片,以及交易时的支付记录。孙大姐委屈地说:“我作为一个小商贩,我不可能对法律知识产权了解那么清楚。就算这个刮丝器是从我这买的,我也不可能知道它有没有什么专利。”
实际上,被起诉的还不止孙大姐一家,仅她所在的市场里,被起诉的商户就有六七家。毕竟这个东西,是个五金店或杂货铺都能买到,而且外观也都差不多。
“他是分了三次告的,我们是第二批,一审已经开过庭了,判决判了4000元。这种东西最起码流行了有三四十年了,他(魏鹏)现在搞的我们很茫然。”
“我们都是普通的小商贩,就做个小生意,像沾上这种侵权啥的,俺想也不敢想。”
“俺们是第一批被告的,他当时起诉的时候下单子是索赔20000元,后来做庭前调解降到7000块。当时就给了,花这7000块肯定是窝囊啊。”
“他整年到处告,网上可以搜索一下,他一年最少告70多起。法院一纸传票下来,说让赔20000块,吓唬我们。然后就开始打电话,跟你协商,说让你拿个几千块钱就完事儿。”
“一个五金店少说也有上千种商品,要都像魏鹏这么起诉,那我们商户就永无宁日了。”
商户们纷纷大吐苦水,都觉得这样的维权也太过分了。孙大姐这样打了个比方,像这种家用用品的话,比如筷子和碗什么的,如果有人去申请个外观专利,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卖这个东西了?一卖就侵权,那我们一年得收到多少个法院传票,我们得赔多少钱?我们实体店直接就别干了。
随后,记者也拨通了起诉方的电话。对方表示,这个刮丝器研发了一年的时间,花费了不少的心血和力气,为了做这个产品,公司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对方还强调,这个刮丝器是自己的创新型产品,在他们研发出来之前,市面上根本就没有这种东西。
这不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别的不说,笔者记得小时候家里就有这种擦丝儿的擦板,只是款式和他的不一样罢了。其实商户们最大的疑惑也是在这里,大家可以尊重发明创造者的专利权,但这种大众化、司空见惯的产品,真的可以谁申请专利就是谁的?谁抢先申请了专利就可以用来收别人钱了吗?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
既然法院判定了人家胜诉,判定了经营者理应给出赔偿,那就证明人家的维权是正当的,最起码从法律层面是合理合法的。这件事之所以会引起广泛讨论,也正因为如此。
有网友表示,这就是聪明人钻了法律空子,人家就是告你侵权,你还拿人家没办法。从情理上来看,可能你更有理,你说人家割韭菜也好,想钱想疯了也罢,但从法律上,确实是人家有理,不服也不行。
或许人家确实有更为独特的设计,但从商户展示的样品来看,笔者确实找不出这个萝卜擦子的创新点在哪里,也看不出其外观有什么过人的设计理念。可能是因为鄙人眼拙,不懂得欣赏美吧……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您觉得这样的维权合理吗?到底是该支持还是该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