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郊区南翔镇传统名点南翔小笼包,凭借其味美细腻的特点久负盛名,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南翔小笼包产生了两个不同的经营分支,并都发展成了中华老字号。两家“南翔”因为都是源出同门,曾和平共处走过很长的时间。不过,相安无事经营多年的两家“南翔”,却突然在近两年对簿公堂,起因则是因为两件“南翔”相关商标。
想要弄清两家“南翔小笼包”的商标纷争,就不得不从他们的历史渊源说起。“南翔馒头”由南翔镇“日华轩”点心店始创,1900年,一名“日华轩”学徒吴翔昇在上海市城隍庙开设了“长兴楼”,经过多年演变,最终成为了今天的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馒头公司)。如今,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老城隍庙集团)持有南翔馒头公司全部股份。老城隍庙集团持有第43类餐饮住宿类“南翔”商标。
另一家涉案的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食品公司)及上海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翔餐饮公司)为“吴家馆”的延续,同样源自“日华轩”点心店。南翔食品公司旗下持有多件第30类方便食品类“南翔”商标。
从两家“南翔”的企业简介也能看出,这两家都曾获评“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在经营领域上有所区别,老城隍庙集团主营餐饮服务,而南翔食品公司主要生产“南翔”牌小笼包、上海云吞等系列速冻食品。多年来,两家“南翔”在各自的经营领域井水不犯河水,然而这样的平衡,却在主营速冻食品的南翔食品公司企图“跨界”的情况下,彻底被打破了。
2019年,老城隍庙集团突然发现,南翔食品公司及南翔餐饮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招商加盟展会、加盟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直营店中对于“南翔”标识进行使用。南翔食品公司旗下的加盟店中,其店招、店内装潢、海报、餐具等物品上均有“南翔”标识。在经过调查取证后,老城隍庙集团以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两公司诉至浦东法院,索赔300万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所持有的服务商标与被告所持有的商品商标是两个不同的商标类别。本案中,被告将与原告商标构成相同、近似的“南翔”等标识突出使用于餐饮服务的店招、服务工具等有形物品以及餐饮加盟的招商中,超出了指示其自身商品来源的必要范围,并产生标识服务来源的效果。被告在明知原告服务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前提下,仍逾越权利边界,导致混淆误认,构成对原告服务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饮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34.2万元。
随后,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饮公司不服,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南翔”一案中,涉及到了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知识。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的概念,商标分类是申请商标注册时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及名称。现行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在商标法发展史上,先保护商品商标,而后才保护服务商标。但在某些场合,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难以区分,导致消费者无法确认自己购买的是商品或是服务,甚至不少经营者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型选择发生错误。在此,广大经营者在申请商标时,如果对自己要注册的商标项目分类不够清楚,应该选择正规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帮助自己为商标选择正确的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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