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学生,因分手后生恨,将砒霜洒进面粉致700多名学生中毒

旅游 历史告诉我们 2022-03-27 11:39

原标题:河南一女学生,因分手后生恨,将砒霜洒进面粉致700多名学生中毒

“中午的馒头似乎比早上的好吃”“卤面也还不错,你尝尝”,1992年6月18日中午十二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的食堂内,学生们像以往那样对食物饱含着巨大的热情,不料之后校园里此起彼伏的不再是对知识的讨论声,而是接二连三的呕吐声,半小时后777名学生被送进了医院,校方察觉到不对劲,请来了卫生防疫专家。

大家这才知道,学生们并不是简单的食物中毒,而是被下了砒霜,砒霜大家都很熟悉,三氧化二砷,白色粉末状,一不留神就容易误食,食用后立马就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严重的会出现昏迷、抽搐,甚至呼吸麻痹而死,可到底是谁这么狠心,要对校园里无辜的学生下这般毒手?

学校报警后,警方锁定了李云(化名),李云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那么她下毒的动机是什么?事情牵扯到李云经历过的一段畸形恋情,李云本是河南省南阳市人,很小时候就被寄养在一个保姆家中,保姆不是什么好人,这让李云一直憧憬着“白马王子”救她于刀山火海之中,喜欢幻想,也不切实际。

考上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之后,她认识了庄某,庄某和她一样是河南省南阳市人,也和她一样爱好天文、小说,并且对她还很好,常常给她买吃的喝的,每次回家还给她买票,两人结伴同行,从未感受过这种宽容的、深情的、貌似坚定的爱意的李云,不由自主全身心地陷了进去,但这注定不会是一场好的恋爱。

因为庄某比李云大十几岁,是个有妇之夫,并且还有了两个孩子,在李云提出要和他结婚的时候,他也明确表示:“不可能。”但另一方面庄某又表现出了对李云过分的占有欲,一次李云和一位男同学在路上遇见,就顺便一起吃了东西,没想到恰好被庄某看见,他冲上来就把那位男同学打了一顿,还强硬表示:“再有下次,连你一起打!”

这些种种让李云意识到,原来自己并没有获得一直渴望的美好恋情,反而是走在深渊之中,尤其之后她和庄某的事情就被传播得沸沸扬扬,尽管学校只是把庄某开除,间接让她自然与庄某分手,没有对她做出批评,但有时候李云走在路上,可以感受得到那些目光的落脚点都是自己,而那些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其实主人公也都是她。

如此,李云的性格在分手后就变得敏感多疑起来——怀疑同学用了她的杯子,当着对方的面将杯子摔烂;怀疑裤子被人偷了,让同学将裤脚撩起来给她检查;因为同学不愿意帮她撒谎、作弊,就直接给别人一耳......于是她和同班同学处不好,也和同寝室友处不好,到最后学校的知情人全都避着她走。

学校尝试过为她调解,但李云自己始终无法释怀,到最后越来越偏执、狭隘,学校也就放任自流了,而李云很早之前就买了刀和硫酸,堂而皇之放在宿舍里,想着:“谁让我不好过,她也别想好过!”后来她还想尽办法伪造了医院公章,买到了700克砒霜,随时准备着要让那些曾经在背后指指点点过的人,“付出他们应有的代价”。

最终在1992年6月18日凌晨一点,充满恨意的她悄悄钻进了食堂的操作间,在面粉和面团里,倒入了她准备好的砒霜,李云的行为毫无疑问是犯下了投毒罪(2001年之后改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被纳入《刑法》),该罪名不管最终是否造成中毒或公私财产毁坏,都成立,但李云偏偏还深思熟悉就是要人难受。

于是那天777名学生不幸入院,根据《刑法》规定,犯投毒罪的:

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此处所言“危害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处所言“重大损失”,即: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李云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十分恶劣,当时很多学生都是好久后才出院,学校负担了医药费,承受了这巨大损失,并且给学校的形象确实也带去了不好影响,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冲击,所以最终李云被法院判处死刑,她这样年轻的生命,就因为一次误入歧途,而一条道走到了黑,叫人唏嘘不已。

该案件分角度来看,大家也应当明白几个点:1,作为旁观者,嘴下留德;2.作为当局者,积极改变;3.作为第三方如学校,要多多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也要注意学生的情感生活,可以尝试引进恋爱课程,交友课程,多方面塑造学生的“三观”和“恋爱观”,这比成绩和学分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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