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虽然物资匮乏,尤其是食材比较单一,但古人却也脑洞大开发明了很多美食,也丰富了古代饮食文化。比如,明朝时期美食众多,有一道“子鹅”就十分特别,但很多人对这道菜都有深深的误会,尤其这道菜的历史背景更令人无奈。究竟什么是“子鹅”呢?下面小编就来给您从头揭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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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地区,尤其是北京城一带,曾经作为天子脚下,各种美食也更是数不胜数,甚至还有不少关于美食的歌谣传唱至今。比如,有相声的灌口说“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罗列了一堆菜名,底下的听众听完恐怕都口舌生津,脑海中也开始不断浮现这些美味。
其他菜肴姑且不谈,就说“烧子鹅”最令人感到迷惑,因为很人不曾吃过,所以都不知道是什么。按照通常理解,“子鸡”就说小鸡仔,那“子鹅”肯定就是小鹅仔了,其实不然,这样的理解不对,从常识来看也知道根本没人吃小鹅。
按照古人的理解,比如《齐民要术养鹅鸭》中记载:“供厨者,子鹅百日以外,子鸭六七十日,佳”,意思是送给厨房烹饪的鹅要饲养100多天,鸭子要饲养60-70天,只有这样的鹅和鸭子才美味。
由此可见,“子鹅”可以认为是饲养100多天的鹅。一开始,历史学家在研究“烧子鹅”时也这样认为,但仔细想想也根本不对。
通常而言,鹅的生长周期在200多天才成熟,只饲养了100多天就宰杀一般人家肯定舍不得,毕竟在当时的年代物资匮乏,饲养鹅要售卖或宰杀也要等到完全成熟。此外,《齐民要术》的记载是北魏时期,而“子鹅”作为菜肴是在明朝,它们是否是同一物还根本不好确定,所以明朝“子鹅”也还有他意。
其实,要知道明朝的“子鹅”究竟是什么也不难,因为王世贞留下了答案。史料记载,王世贞是明朝嘉靖年间的大臣,先后担任刑部员外郎,参政和巡抚等,后来和张居正交恶被罢官回乡,等张居正死后他才官复原职,一直到刑部尚书。此外,王世贞还是官宦世家,其父王忬是明朝嘉靖年间的御史,也就是执掌监察一类的官员。
历史学家们在查阅史料的过程,看到了王世贞写的《觚不觚录》,其中描述了一段他们家庭的饮食,如“进子鹅,必去其首尾,而以鸡首冠葢之”。这段话不难理解,即吃子鹅必须要把头和爪子都去掉,然后用鸡头和鸡爪子替代。如此说来,子鹅其实就是普通的鹅,唯一的特点就是鸡头和鸡爪。
历史学家们也恍然大悟,原来“子鹅”是政治的产物,而不是正常的民间美食。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大力惩治贪官污吏,还规定监察一类的官员不能骑马和吃鹅,目的是让他们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在明朝,鹅相对于普通的鸡鸭来说的确是一种高档的食物,别说百姓了,一般的普通官员一年都吃不上一次,但是对于一些大官来说吃鹅还比较寻常。不过,自从明太祖朱元璋下令之后,很多官员都不敢吃鹅肉了,尤其是明朝的御史大臣更不敢明知故犯,于是就有了《觚不觚录》中的记载。
王世贞的父亲是御史,他自然不敢明目张胆的吃鹅,因此只能偷偷的吃鹅,但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所以就用鸡头和鸡爪子替代了鹅头和鹅爪子,即便有人看到了他也可以说吃的是鸡,而不是鹅。根据《觚不觚录》,历史学家们确定了“烧子鹅”究竟是什么,它不是特殊的鹅,就是普通的鹅换上了“头尾”。
由此可见,王世贞家里肯定也不是个例,其他的官员肯定也都效仿,最后一直到民间社会。不过,到明朝后期,“烧子鹅”就变得明目张胆了,而这也说明了当时没有人再去监察此事,也说明了明朝的管理开始松懈了。
在古代社会,食物除了本身意义之外,其实还有很多社会意义,甚至还能反映出当时的朝廷政策。因此,多研究食物的时代背景,也许能发现不一样的历史。
参考资料:
《明朝简史》作者:吴晗 著,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文澜海润工作室主编文秀才,本文撰写:特约历史撰稿人:刘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