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山东菏泽,超生被罚款,执法该更侧重“合理”还是“合法”?
计划生育政策从无到有,又到进一步根据人口现状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它关乎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固然也被舆论热议。在很多大的层面鼓励生育的大环境下,但还没有全面放开生育的目前状况,地方对此相关执法也存在了许多个案的矛盾。
媒体报道:山东菏泽成武县法院2月10日发布了一则公告,对一农民工夫妻生三孩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22957.86元,甚至还冻结了他们微信零钱账户里的131.68元。
依据现有相关法规,生育三胎的行为还是有违相关政策的。那么,收取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超生罚款,从法律层面讲,还算有法可依。而相关法院部门澄清说,这属于“当地计生部门作出的决定,只是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法院必须依法受理。”
就这个问题来讲,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计生部门的决定,不能说有什么问题,总不能拒绝执行。那么,计生部门处罚,也是有法可依,也不存在什么不对。不然的话,总不能有的罚了,有的不罚,有显不公,而且或许还有人用现有法律来举报,较真。
那么,界定法律执行,罚与不罚,应该以法律改变为时间点,一切应该以立法作为执法改变的可能。所以,立法也应该及时跟进,适应社会环境和政策号召。尽可能避免执法部门存在执法矛盾和纠结。既然是执法,在合法和合理上,还是应该更侧重于“合法”。不然执法工作很难,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