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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地理标志产品
舒兰大米
舒兰,满语“果实”之意,舒兰这个名字最早是一个驿站,在今舒兰市溪河镇北1.5公里,驿站设立在清康熙年间,并封为清王朝皇封的风水宝地。舒兰境内的鳇鱼、东珠、人参等贡品就是通过这条驿路一站一站地传送到京城的。清代康熙九年,康熙带领御林军经过此地,下令安营备膳,这时一阵清风带有米香味飘过来,皇帝命御厨品后献上,康熙品偿后龙心大日:“此米真乃贡米也”。清代封禁时,舒兰虽山高林密,物产富饶,却只能作为皇室贡品基地。尤其水稻的种植更是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具有丰富的栽培经验。新中国成立以来,昔日的“皇封贡地”、“果实”故里成为今日名优稻米之乡。特定品质产品洁净,米粒晶莹剔透,自然清香,软滑爽口,营养丰富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高粱酒
吉林高粱酒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经济开发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铁东街道,永吉县经济开发区、西阳镇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吉林高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吉市政发〔2012〕397号吉林粮食集团酿酒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LNJ0001S-2012《吉林高粱酒》一、原料要求1.酿造用水:采用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有关标准。2.高粱:采用产地范围内种植的优质东北红高粱,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酿造用曲:以大麦、豌豆为原料,控制培曲温度在42℃至52℃之间而制得的中低温曲(清茬曲、红心曲和后火曲共三种),将培养成熟的曲子出房贮存于通风良好干燥的房屋内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