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在凤台县种植历史悠久,相传曾为淮南王御用“贡米”。据《山海经注》记载,北宋时,凤台县板埂湖大米(今保护区内)曾远运东京(开封)供奉皇室,被誉为“御米”。历史上曾流传着“板埂稻米香喷喷,一家煮饭香满庄。南北运销千百里,筵席佳品誉四方”的佳话;而今仍有“一家煮饭香四邻,十家煮饭香满庄”的赞誉。朱马店镇糯米,具有含糖量高、粘度大、富含硒、锌等微量元素之特点,口感纯正、营养丰富,是精米中的上品,同时也是制作糕点、汤园及酿酒等食品工业的主要原料。2011年,朱马店镇糯米成功申报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特别是“银凤”牌糯米,2001年元月被国家认定为“绿色食品”,2004年被评为“国家A级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