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河豚

扬中河豚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扬中河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河豚——“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扬花。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这是北宋著名诗人梅尧臣对盛产河豚时鲜的赞誉。河豚古名“鱼规”,俗名吹肚鱼,能“咕故”作声,体呈纺

  

  锤形,紫鳍青背白肚皮,头圆尾小眼睛细,无鳞有荆刺,无胆含剧毒,盛产于清明前后,历来为“长江四鲜”之首。河豚味美,质地鲜嫩,营养丰富,早在战国时期的(山海经)中就有记载。至宋时已成为名贵佳肴、桌上珍品。河豚之肥美,有口皆碑,苏东坡用“值得一死”来形容品尝后的感受。河豚含剧毒,其有毒物质为河豚毒素,卵巢(鱼子)、肝脏有剧毒,其次为血液、眼睛和皮,新鲜鱼肉则基本无毒。仅0.5毫克的河豚毒素就能毒死一个体重70公斤的人。正由如此,河豚长期被禁,美味不能成席中珍甚是可惜。自从人工养殖河豚技术达到国家认可后, 河豚又回到了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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