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评剧

昌黎评剧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昌黎评剧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世人公认,滦县与滦南县是评剧艺术的产生之地。但昌黎为什么又称其故乡呢?那是因为昌黎的民间艺术是构成评剧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评剧艺术中,含有大量昌黎民歌艺术的基因,曾为评剧艺术的产生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巨大贡献。

  评剧的前身为流传于民间的说唱艺术“莲花落”,“莲花落”是清末民初流传于昌黎、滦县、乐亭等县的一种曲艺形式,其曲调取材于民间小曲,这种民间小曲在昌黎县称之为昌黎民歌。

  昌黎民歌是昌黎人民世代承传下来的一种民间小曲。多少年来“唱”就与昌黎人民结下了不解之缘。昌黎几经战火的蹂躏,百姓流离失所、跑反逃难,困境中借助于“唱”来抒发心中的郁闷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而形成了昌黎民歌曲调凄婉、如泣如诉、乡土气息极为浓郁的演唱风格。昌黎民歌虽被当时的统治阶级贬为“花子腔、要饭调”,但却成为了平民百姓诅咒黑暗、鞭笞现实、辩明爱憎的最佳裁体。由此可以看出,评剧艺术不仅与昌黎民歌的演唱风格极其相近,在其成长、发展的漫长过程中,评剧和昌黎民歌的遭遇也是大同小异。

  昌黎民歌有“秧歌调”、“单口唱”和“对口篇”三种演唱形式。无论演唱哪一种调式,都是由两个演员对唱,有分有合、有问有答,最初仅用一副竹板伴奏,后来逐步加入胡琴、笙、管、笛、箫等乐器;演员也由原来仅站着对唱发展为边舞边唱,而成为评剧艺术的雏形。由此不难看出,评剧艺术在蕴育、产生、发展中划出了一道昌黎民歌——对口篇——莲花落——平腔梆子——评剧的发展轨迹。因此说昌黎凭其对评剧艺术形成的“萌芽蕴育”之功,理所当然地应称之为评剧艺术的又一故乡。

  1981年,国营的昌黎县评剧团由于资金困难,仅成立两年即昙花一现宣告解体,然而,昌黎人民遇变不惊,并未因剧团解体而中断对评剧艺术的挚爱与追求。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又自发组建了“昌黎五峰评剧团”,并成功地进行了数场义演,在群众中引起了轰动。1998年由退休的评剧老艺人为骨干,组建了“昌黎联谊评剧团”,该剧团组织健全、方向明确、演职人员功底深厚。2000年11月,改名为“昌黎县政协评剧团”。全体演职人员凭着自身的精湛技艺、执着的追求、无私的奉献,初一亮相,即不同反响,而博得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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