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舞火龙

大坑舞火龙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大坑舞火龙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大坑舞火龙是香港铜锣湾大坑的传统客家舞火龙习俗,最早于19世纪末出现,实际上由何时开始则无从稽考。2011年5月23日,大坑舞火龙被列入第三批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起源

  据说于1880年的中秋节前夕的一晚,台风吹袭大坑村,有一条大蟒蛇吞食村里的家畜,给村民合力打死于破屋内。翌日,台风过后,大蟒蛇尸体失踪,大坑村发生瘟疫,多名村民病亡。

  当时,有道士说此大蟒蛇原本是龙王之儿子,因此要降疫症惩罚该村,报复杀子之仇恨,而村中又有一位老翁,声称有神仙打救报梦,指海龙王最怕是火龙,火克制水,所以在中秋节连续三晚,即是农历八月十四至十六,三日舞火龙,就可以解脱此场灾难,村民照办,并且沿袭至今。

  舞火龙只在香港日治时期停办3年,第17任香港总督金文泰更曾就舞火龙向大坑居民颁发奖状。2007年舞火龙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纪念的庆祝项目之一,在湾仔修顿球场表演。

  过程

  火龙晚上6时左右在大坑莲花宫点睛开光,再于安庶庇街插香后起龙,先到浣纱街对嘉宾作致敬礼,多数会打龙饼(喜结龙团),之后会按传统游街(火龙会在大坑的街道上舞动),途径浣纱街、京街、新村街、铜锣湾道等,游街完毕会到浣纱街拔香和重新插香,后会在浣纱街表演至10点左右。整个仪式可分为“火龙过桥”、“火龙缠双柱”、“彩灯火龙结团圆”三部份。2010年、2011年,火龙更在中秋正日10时左右舞至邻近的维多利亚公园中秋彩灯会。

  从前,节日完毕后,习惯把火龙抛下铜锣湾避风塘的海底,以示“龙归沧海”,但近年为免污染海水,于深夜用货车送到焚化炉去,变作“飞龙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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