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秋烧塔习俗

吉安中秋烧塔习俗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吉安中秋烧塔习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秋烧塔,是汉民族中秋佳节的传统习俗。而安福县金田乡柘溪村的中秋烧塔,有别于吉安赣州、粤东、闽南等地。除常见的烧塔外,还有祭月、耍龙灯、对山歌、唱小调等仪程,民俗内涵丰富,节日氛围浓厚,别具一格。安福中秋烧塔始于明末清初,至今300余年。

  元朝未年,社会动荡,广大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蒙族统治者,为了敲骨吸髓,严格管理汉人,规定五户一甲,甲长必为蒙人。各级达鲁花赤沆瀣一气,狼狈为0。甲长仗势欺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甚至连科举考试也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几等。相传:有一汉人穷书生,对蒙族统治强烈不满,为了排解心中郁闷,每天写三张字条,发泄对蒙族统治者的愤恨。不知不觉十年寒窗中,写下的字条装满一大箱。一天先生发觉了书生的秘密,拿起字条一看,上写着:“八月八,烧宝塔,杀家鞑(蒙古人)”,吓得魂飞魄散,急令书生将字条烧毁。书生无可奈何地将字条倒在地上,准备点燃,突然一阵风将字条吹得无影无踪。不久,各地都从天而降写有“八月八,烧宝塔,杀家鞑”的字条,朱元璋一看时机成熟,以猛火为号,举行起义,推翻了元朝统治。

  因为蒙古人的帽顶子像宝塔,火烧宝塔,就是火烧鞑子,送走瘟神。为了纪念推翻蒙族统治,百姓年年举行烧塔活动。

  柘溪村刘氏先祖在外做官,于明末清初,带回此俗,至今300余年。

  中秋烧塔是为纪念汉人八月八烧火为号,举行起义,推翻元朝统治而形成的习俗。早年,安福东北乡等不少乡村在中秋这天,还有摘下嫩南瓜,插上香,用竹杆撑起老高,口喊:“八月八,火烧鞑,养猪只只大……”的奇怪风俗,当为史上民间百姓表达对元朝统治者的切齿痛恨之情的沿续。后人们将八月八烧塔与八月十五中秋节合并,成为中秋节的节日民俗项目之一。烧塔、祭月同时进行,以取红红火火、赶走瘟神,岁岁平安、迎来太平之意。

  明清两代至民国年间,安福四乡都有烧塔的习俗。“0”破“四旧”时,曾遭禁绝。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有了自主权,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开始追求高层面的精神文化生活。安福南乡片陈水流域的6个乡镇,陆续恢复了中秋烧塔习俗,但在安福县的东西北三乡,中秋烧塔习俗则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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