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子灯舞

篮子灯舞

非物质文化遗产

篮子灯舞为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

  

  篮子灯舞是集音乐、舞蹈、民歌、说唱、美术、民间打击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表演艺术。关于篮子灯的由来,有这么一个传说。相传史前战争频繁、瘟疫流行,百姓苦不堪言,玉皇大帝得知后,命王母娘娘带领七仙女到昆嵛山,化妆成挑着篮子的村姑,为当地百姓治病疗伤。为了感激王母娘娘和玉皇大帝,村民们从此效仿制作篮子灯。牟平篮子灯舞起源于清朝晚期,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主要流传于牟平区姜格庄镇大岚东村一带,是胶东地区最具民俗风情、极具代表性的民间歌舞艺术形式之一。

  篮子灯为长方形,犹如宫灯,骨架最初由玉米秸扎制而成,以后改为木条,外表装饰有吉祥喜庆图案的各色剪纸或绸布,底部十字形木架上固定有一个油灯,上方四角边缘各垂着璎珞,底座为拉花装饰。

  篮子灯舞由22人组成,男2人,女20人。男2人分别饰演“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是整个演出队伍的核心。女20人根据表演要求变化队型,步法近似秧歌走阵式,队伍造型有“蛇蜕皮”、“穿8字”、“双圈”、“五朵金花”、“剪子股”、“三圈”、“龙摆尾”等。灯歌为固定套曲,歌词随传统节日等内容填词演唱,配曲有紧、慢之分。伴奏主要有锣鼓和乐器两部分组成,舞蹈时由花盆鼓、小鼓打点,板胡、二胡、笛子、唢呐、铙钹等乐器伴奏。队型变换时,乐队伴奏停下,由一人打快板,一人说唱。一场篮子灯表演约30分钟。

  篮子灯舞演员服装较为讲究,多以红衣绿裤为主,腰间束以红绿两色彩绸,头上带有一绢花装饰发卡,脚穿绣花鞋。表演时,表演者右手擎篮子灯,左手牵着扎在腰间的彩绸,篮子灯擎在胸前,在场地内排成一列。“玉皇大帝”站在队伍最前,左手高举扇灯,右手挥动拂尘,带领整支队伍出场。“王母娘娘”左手拿鞋灯,右手拿手绢,站在队伍最后。篮子灯舞的步法要求严格,步子小而轻,身板要灵活,篮子灯在胸前要平要稳。

  篮子灯舞是一种广场舞蹈艺术,舞姿优美,隆重高雅。它是在特定地区由民间传说演变而成的,反映了区域文化传承的特点和风格,涉及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风俗民情,具有重要的研究利用价值。整理者葛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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