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贾理

苗族贾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苗族贾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贾理,苗语叫“jaxlil”。在苗语语境中,“贾理”是汉语“哲理”、“真理”、“道理”、“法理”等语义项的综合。贾经、贾例、贾理、贾师、贾仪等等这些概念,既说明了贾理文化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彩纷呈,又体现苗族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它集苗族古代文学、史学、哲学、法学、语言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等于一身,是苗族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圣经”、“法典”,贾理具有哲学宗教、法理精神和人伦道德三者一体同构的文化特征,贾理是苗族最神圣的精神文化0典。

  贾理

  贾理,广泛流行于苗语黔东方言区,是历史上,苗族以议榔(栽岩)立法、理老司法、鼓社执法来维护苗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形成的古规古理。

  贾理,苗语叫“jaxlil”。在苗语语境中,“贾理”是汉语“哲理”、“真理”、“道理”、“法理”等语义项的综合。可以说,贾理具有哲学宗教、法理精神和人伦道德三者一体同构的文化特征,贾理是苗族最神圣的精神文化0典。

  贾理文化,是贾理法典和贾理仪式以及整个贾理社会生态的文明综合体。当提及贾理文化时,往往是对整个贾理文化空间的泛指。贾经、贾例、贾理、贾师、贾仪等等这些概念,既说明了贾理文化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彩纷呈,又体现苗族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苗族贾理文化,主要传承于贵州的黔东南、黔南和广西桂北苗族地区。

  贾经

  贾经——贾理文化空间中为苗族社会公认的世代传承的贾理1。贾经包括传统口传文体“贾”的所有经典文本,这种经典文本过去曾经汉译为“佳”、“理词”、“理辞”、“古理古词”等,还包括虽然不叫“贾”,但是与其文体、内容和结构相同的“理歌”、“议榔古经”、神判用的“祭祀古经”(含部分涉及贾例的“祭鼓经”)。艺术上,贾经一般讲究调韵和谐,工整对仗,不讲空泛道理,而是由一个或数个贾例典故构成。“贾经”是苗族社会的传统文化精英——贾理长老掌握的古代经典,而非世俗普通苗族民众中普及的“百科全书”。

  贾例

  贾例——贾理的经典案例及事例。苗族贾例在清代被中央王朝法统认可后被称为“苗例”。《大清律例》规定:苗疆地区“其一切苗人与苗人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归结,不必绳以官法”。贾经说,“延续则成千古理,传承乃成万古规”,可见贾例是人们世世代代传承的贾理典故。过去,贾师在叙述某一经典贾理事例时,常常这样做开场白:“贾例古时已兴起,贾例古时早形成。叙个贾例大家听,诵个贾例众人明。”一个单一的完整贾例,其结构包括起语、典故、警语、结语四个部分构成。这也是贾理典籍最基本的文体特点。

  2008年6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申报的苗族贾理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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