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桩巴龙传说

石门桩巴龙传说

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石门桩巴龙传说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桩巴龙传说被人称为中国“第五大民间传说”,湖南江西湖北龙江等10多个省都有流传。但石门桩巴龙传说更原始、更典型,产生年代更久远,流传面更广;现在,石门桩巴龙传说已列入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石门桩巴龙传说是一个很古老的神话传说。自洞庭湖溯澧水而上有一条龙卷风、冰雹、洪水灾害带。当人们对这些灾害不能科学认识时,便认为有神怪在作祟,便希望有一种更强大的能制伏这种神怪的力量,于是桩巴(没尾巴)龙传说便产生了。太平镇是桩巴龙的故乡,传说遍及全县,老少皆知,周边几个县也流传这一传说。

  传说很久以前在太平穿山河自生湖边住有母子二人,子拾一蛋,吞后化为蛟龙,母误伤其尾,成半人半神的桩巴龙,撞山穿洞,湖水下泻,成穿山河。龙随水流,母追儿,死于途中,留下了穿山洞、身子坪、死娘(子良)坪等地名。后桩巴龙到处为患,倒房屋,毁良田,淹死百姓。观音0(一说许真君)用铁链锁其心肝,囚于江西桂花井中,铁树开花水倒流才许其翻身。桩巴龙别无所求,唯求每年清明为母扫墓。观音感其孝,答应了他的请求。如今,每当清明前后,石门境内从皂市到维新、太平有一条线路总会遇到恶风暴雨,下冰雹的天气。每年四月,沿澧水、沱水(穿山河)、渫水(维新)一带又遇严重雹灾,伴恶风暴雨,冰雹大如桔,小如豆,房屋被打烂,庄稼被毁,人们说,这是桩巴龙给母亲挂清来了。穿山河边有其母基地,墓前原有石碑、石柱,墓和石柱毁于文革,碑尚存,字迹风化,已不可辨,成无字碑。

  如今,桩巴龙成了孝子的典型,它的母亲成了人民的保护神,每当清明总有外地人到墓地祭奠、挂扫,到墓葬区后甚至有一步一跪拜的。

  此传说流传产生后,不断在演变,异文很多。打上了各个时代的烙印。桩巴龙的来历,有的说是吃了蛟蛋所变,有的说是母断其尾,有的说是舅父断尾。囚禁桩巴龙,有的说是观音菩萨,有的说是许真君,毛泽东曾说过:“晋朝的时候,江西出了个许真君,湖南出了条孽龙,起初许真君斗不过孽龙,后来还是被许真君降服了。”《石门县志》有许真君在方顶山炼丹的记载。清康熙时,当地曾有人刻印过《孽龙故事》;1998年石门一中九澧文学社编印的故事集《石门采风》收有桩巴龙传说16则;2002年太平中学校庆85周年专刊中有专章介绍《自生桥与桩巴龙》,同年,当地农民唐天泰等编有《孽龙故事》一书;1986年印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石门县资料本》收有流传于穿山河的该传说2则,流传于燕子山的1则。1988年印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常德分卷》、2002年出版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各收有该传说1则。上世纪80年代进行民间文学普查时至今,桩巴龙传说原始记录已达100则以上。桩巴龙的传说在山东、黑龙江叫《秃尾巴老李》,在广西等省也有流传,唯石门的桩巴龙传说特点更突出,流传面更广,产生年代更久远。

  石门桩巴龙传说不同于白蛇传、牛郎织女、梁祝、孟姜女等以爱情描写为主题的中国四大民间传说,它以原始先民面对自然灾害为背景,用桩巴龙——这一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形象地阐发了“孝与仁爱”这一人类共同关注的主题,在伦理学、社会学上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其一,源远流长的历史价值。桩巴龙传说在石门及澧水流域广为流传,传说的起源最早可上溯至晋代以前,宋朝太宗年间即有相关的文字记载。清康熙年间,当地曾刻有《孽龙传》一书,清同治年间刻本《石门县志》上也有对桩巴龙传说的记载。

  其二,深远的文化价值。1986年出版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等著作中收有3则桩巴龙的故事。2008年10月,石门县商务局退休干部、《桩巴龙传说》传承人之一孙昌喜自费2万多元印制并免费发行的《桩巴龙故事集》,收集了32个作者创作的35个不同侧面的故事。至今,石门搜集的桩巴龙传说的原始记录已达100则以上。

  其三,广泛认同的伦理价值。桩巴龙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前后挂清扫墓祭母,凝集着龙的传人孝母爱乡的民族情结与美德。

  其四,值得探讨的科学价值。桩巴龙传说想象丰富,既有浓厚的传奇色彩,又与当地的自然现象和地理结构密切相关,反映了这一地区的先民不能预测和战胜山洪水患、雨雪冰雹、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时的美好愿望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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