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芦墟摇快船民间竞技活动

吴江芦墟摇快船民间竞技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

吴江芦墟摇快船民间竞技活动为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芦墟摇快船是一种流传在吴江东南部分湖水乡的一种古老的民间竞技赛船活动。据分湖诗人沈昌眉的《长公吟草》中的五言长诗《上已日观赛船》和叶小凤的《古戌寒笳记》中的“龙船”记述,芦墟一带明代就有此项活动。据史籍记载,《摇快船》的出现与“猛将会”等庙会(民间信仰)有着密切关系。

  吴江分湖北岸芦墟镇草里村的“庄家圩庙”,供奉的就是“刘猛将”。此庙据说建于六百年前,而鼎盛于清同(治)光(绪)年间。该庙重建时拆下的旧正梁上刻有“嘉庆二年修建”。历史上,该地每年春节连续三天(农历初四至初六)举行“猛将会”。届时,要把“刘王老爷”用轿子抬出,途经西湾、高树、窑港、北栅港进入芦墟镇,俗称“刘王老爷出会”。出会时除一般常见的各种仪仗和拜香、山歌、莲湘、高跷、龙灯等外,还有就是别具水乡特色的“摇快船”。

  芦墟摇快船就是环绕庄家圩猛将会、城司“三庙”庙会和其它村的庙会及芦墟镇的迎神赛会等而举行的一系列的传统竞技赛船活动,一年八次以上。

  芦墟摇快船这项古老的民间杂技与竞技活动,源远流长,是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直接创造和积淀下来的民间传统活动。其内涵不仅是杂技与竞技,而是还通过杂技与竞技表达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情感,并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等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

  农船作为水乡的主要交通和运输工具,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木质船已廖廖无几。如不及时加以保护和传承,这一流传悠久的杂技与竞技项目就有销声匿迹的可能。

  2007年,吴江市人民政府公布芦墟摇快船为首批吴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同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三批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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