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灯节

渔灯节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渔灯节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渔灯节,是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渔民自己特有的传统民俗节日,主要流传于坐落在45公里海岸线上的山后初家、芦洋、八角等十几个渔村。作为一种祭祀活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三、十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渔民都要拜祭龙王、海神娘娘、祭船和送渔灯,祈求海上的神灵保佑新的一年人船平安,出海渔船满仓,日进斗金……。

  灯,有三层意思。一是取鱼虾丰登之意;二是照亮引路佑护人船平安归来之意;三是使神灵认人识船,保佑人船平安。

  “渔灯节”起源于何时,又是怎么来的呢?据蓬莱史志《登州府志》(卷二)记载,建村较早的芦洋村(原名芦洋寨)始建于明朝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距今611年。据山后顾家村81岁的顾广信讲,山后顾家村建村已有551年的历史,听他爷爷讲,有村就有渔灯节,渔灯节是从元宵节中分化出来的一个专属渔民的节日。由此推算“渔灯节”应起源于明朝,距今已500多年历史。为何开发区现在有的村是正月十三,而有的村是正月十四过“渔灯节”呢?据芦洋村69岁的老渔民丁义江老人讲:山后初家村村东海湾,是天然渔港,周边渔村的渔船多在此停泊避风,为了祈求人船平安,鱼虾满舱,由周边渔民共同募集资金修建了这一带最早的龙王庙,随着海洋捕捞业和海上航运业的发展,从事海上渔业捕捞和海上航运的人越来越多,渔灯节期间,为解决船主间争抢拜祭先后的纠纷,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1938年前后,山后顾家村、山后初家等村的渔灯节时间改为正月十三,其他村渔灯节时间继续延袭旧时正月十四。开发区沿海渔民祭拜的海神对象是“海龙王”和“天后”。

  “渔灯节”的祭祀顺序和基本内容。首先,是船主先将自制的渔灯和船模,送到海神娘娘庙供奉,祈求海神娘娘用渔灯指引渔船平安归来,祈求海神娘娘认船识人佑护人船平安;给龙王敬献供品,祈求鱼虾满舱,平安发财。其次,船主在船头上摆放供品,在桅杆上悬挂鞭炮,在船头、船舱、船尾摆放渔灯并点燃,准备就绪后,由船长点香烧纸,率领众人叩拜一起祭船。然后,由船主口念着吉语,向海里洒酒,投放水饺、供菜开始祭船,祈求“赶渔郎”(又名海夜叉、海夜神)为自己多赶渔,使网满包,渔满舱。最后,到海边放渔灯。遇风不顺时,将渔灯置于海边避风处;遇风顺时,将渔灯放置于用高粱秸(富足人家用木质)自制尺余长的船模上,顺风飘入海中。通过放灯的方式,将渔灯和船送给海神娘娘,祈求海神娘娘用灯指引渔船平安返航,用船搭救遭遇海难之人。

  在“渔灯节”期间,渔民的文娱活动主要分两种形式。一是庙前搭台唱戏,多以京剧空城计等老曲目为主。二是港口码头多以锣鼓、秧歌、舞龙等自娱活动为主。

  渔灯节的创始人们将渔灯节从传统的元宵节中分化出来的,变成渔民自己专属的节日,可以说渔灯节改变了渔家文化对农耕文化的依附地位。他是渔家文化的典型代表,不仅是渔民的一种祭祀祈福活动形式,而且是渔民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鲜明的渔家特色,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其他传统民俗文化不能涵盖的。改革开放以来,渔民们大力弘扬渔家文化,渔灯节不断繁荣发展,已成为渔民宣传推介渔家文化的一种有效载体,并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丰富活动形式。保护渔灯节不但能弘扬传统文化,又能丰富群众的文化活动,还能加强文化交流,更能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增加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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