匾额习俗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匾额习俗
匾额,简称为扁、匾或额,凡是宫室、殿堂、亭榭、书斋、商铺等以大字题于门额上,均可称匾额。匾额作为一种生活技艺习俗,也形成了一定的惯制和表现形式,在中国大地广为流传,成为了一种帝王将相与黎民百姓共享、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共有、大陆与台湾地区共存的、极富中华民族特色的习俗。
匾额习俗其历史可追溯至秦汉,发展至明清广为应用,几乎称得上“凡有井水饮处,皆能见匾额”。其形式可分为横匾和竖匾,材质可分为木质、石质与金属。匾身一般含有题词匾文和款识,款识中包括题匾者、受匾者、立匾者及立匾时间,有时还有身处高位的题匾者的印章。匾额的制作形制纷繁,包括雕刻、堆灰、泥金、榜书等,色彩丰富,装饰灵活,且能如实表现题匾者的书-力,因而匾额多立于建筑物之上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一块优秀的匾额不仅可以令人欣赏到凝练而传神的题词,而且完美地再现了书法家的俊逸的书法,同时还雕琢出细致精美图案系列,是语言艺术、书法艺术、绘画雕刻艺术的三度审美,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
正因为匾额巧夺天工,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其在民众的生活中广泛流传,成为了一种习尚。在当今社会,匾额习俗依然延续,诸如老字号富有代表性的招牌匾、园林中与景致相映成趣的名牌匾、书斋中鞭策自勉的警句匾等等,特别是在今天农村中还能看到农民们赞美生活的种种喜匾,可见匾额早已融入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成为一种生活的范式。